徐工院科發〔2019〕7号菠菜担保论坛大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管理辦法暫行規定

發布單位:十大菠菜网正规平台(教師教育學院)編輯:發布日期:2019/03/23浏覽量:267

菠菜担保论坛大全文件

徐工院科發〔2019〕7号


菠菜担保论坛大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管理辦法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激發科技人員創新創造活力,進一步推動落實科技成果轉化政策,全面協調推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全面服務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服務省委省政府以及徐州建設區域性中心城市,着力提升我校科技創新與服務水平,加快推進高水平應用型本科院校建設,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幹政策措施》(蘇政發〔2018〕18号)等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科技成果,是指學校所屬單位或教職工、學生執行學校任務,利用學校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具有實用價值的職務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專利、計算機軟件、商标、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以及學術作品、技術秘密等技術、工藝、方法、産品。
  第三條 學校科技成果轉化是指以技術交易、作價入股等形式向企業轉移轉化科技成果。面向社會開展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等橫向合作活動,是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形式,其管理應依據合同法和科技成果轉化法。
  本辦法規範學校科技成果的商業推廣、技術轉讓、授權及權益、收入分配等,适用于學校一切科技成果的轉化活動。
  科技成果轉化活動應當尊重市場規律,遵循自願、互利、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享有權益,承擔風險。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學校成立科技成果轉移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委員會主任由校長擔任,副主任由分管科研副校長擔任,委員由科研處、産業處、财務處、國資處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及管理、經濟及技術領域專家組成,委員會主要負責:審定學校技術轉移工作的相關規章制度;協調學校内部科研處、國資處、産業處之間的關系,促進相互之間的業務交流與信息溝通,發揮整體優勢。
  第五條 聯合技術轉移中心是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及産業化的具體實施單位,接受科技成果轉移委員會及科研處的管理領導。凡屬學校科技成果,由聯合技術轉移中心進行管理、轉化和産業化等。主要職責如下:
  (一)組織實施學校科技成果轉化;
  (二)研究、制定、實施學校知識産權戰略;
  (三)知識産權的運營及維權;
  (四)建立并落實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
  (五)科技成果鑒定、登記及各級各類科技獎的申報組織;
  (六)學校科技成果轉化信息化平台的建設與維護;
  (七)科技成果展示、宣傳和推廣;
  (八)提供知識産權的培訓、申請、維持和統計服務;
  (九)與科技成果轉化相關的技術、法律、會計事務支持。
  學校出資成立的徐工院聯合技術轉移有限公司可以行使技術轉移中心職責并享受權益。


第三章 實施與保障


  第六條 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下列方式進行轉化:
  (一)自行投資實施轉化;
  (二)向他人轉讓該科技成果;
  (三)許可他人使用該科技成果;
  (四)以該科技成果作為合作條件,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
  (五)以該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折算股份或出資比例;
  (六)其他協商确定的方式。
  第七條 成果完成人(項目組)應及時将職務技術成果上報聯合技術轉移中心備案,并積極組織有關力量支持和參與技術轉移中心組織的科技成果轉化活動。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自行對外簽訂科技成果轉化合同。
  第八條 科技成果轉化實行學校、聯合技術轉移中心兩級管理。聯合技術轉移中心負責了解我校可推廣科技成果的研發進展,做好科技成果發布和企業需求的信息溝通和服務。各二級單位應采取相應措施,對科技成果轉化中的隊伍組織、技術支撐等環節加強協調并給予必要支持,推進科技成果轉化。
    第九條 成果完成人(項目組)應積極推動成果轉化,不得将科技成果及其技術資料占為已有。成果完成人(項目組)進行科技成果轉化時,須經學校同意,成果完成人(項目組)也可自行轉化,但應與學校簽訂協議,明确學校享有的權益。
  第十條 與中國境外的企業、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合作進行科技成果轉化活動,須事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科技成果的價值進行評估。科技成果轉化中的對外合作,凡涉及國家權益或秘密事項的,須依法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
第  十一條 科技成果通過在技術交易市場挂牌、拍賣等方式确定價格,也可以通過協議定價。協議定價的,通過校内辦公管理系統公示科技成果名稱、簡介等基本要素和拟交易價格、價格形成過程等,公示時間不少于 15 日;特殊情況可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以供轉讓和投資時參考。如公示期内無異議的,按學校分級審批管理的原則辦理成果轉化的相關手續;如公示期内有異議的應中止交易,待核實相關情況後重新公示;異議必須實名并以書面形式向聯合技術轉移中心提出。
  第十二條 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通過技術交易市場挂牌、拍賣等方式确定價格的,或者通過協議定價并按規定在校内公示的,學校領導在履行勤勉盡職義務、沒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于追究其在科技成果定價中因科技成果轉化後續價值變化産生的決策責任。
  第十三條 學校黨委常委會負責對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進行決策,并根據科技成果轉化的方式和金額,分别授權科技成果轉移委員會、聯合技術轉移中心對一般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進行決策:
  (一)科技成果許可,由聯合技術轉移中心審查批準;
  (二)科技成果轉讓和作價投資,200 萬元(不含)以下由聯合技術轉移中心審查批準;200 萬元(含)以上 800 萬元(不含)以下由聯合技術轉移中心審查後報委員會批準;800 萬元(含)以上由聯合技術轉移中心審查後報黨委常委會批準。
  第十四條 學校将科技成果轉化的情況作為對院系績效考評的評價指标之一,學校各部門在專業技術職務晉升和績效考核中應體現科技成果轉化。
  第十五條 科技成果許可和轉讓取得的收入全部留歸學校,納入學校預算,由學校财務統一管理、統一核算。收入到賬後,由财務處通知技術轉移中心,技術轉移中心根據合同條款下撥至專項賬戶。扣除對完成和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貢獻人員的獎勵和報酬後,應當主要用于科學技術研發與成果轉化等相關工作,并對聯合技術轉移中心的運行和發展給予保障。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所形成的屬于學校的權益,并形成無形資産,由學校無償劃轉到學校資産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資産經營公司),由資産經營公司對學校權益進行會計确認并履行出資人責任。
  第十六條 成果完成人和參加人在不變更科技成果權屬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學校規定與學校簽訂協議,進行該項科技成果的轉化,并享有相應權益。
  第十七條 成果轉化有異議時,須由技術轉移中心組織不少于 3 人的同行專家進行論證,并将論證結果反饋給成果完成人和異議提出者。如任何一方仍有異議,或終止轉化,或提交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以評估結論為依據。


第四章 服務體系


  第十八條 進一步加強專利保護及服務。設立專利基金,對專利申請、維護等進行支持。
第十九條 深入開展知識産權戰略研究。研究并制定面向市場需求的知識産權戰略,為科技成果轉化服務。
  第二十條 完善科技成果登記,逐步實現科技成果(專利)的分級分類管理;建設科技成果分級分類庫和信息化平台。
建立統一的科技成果轉化信息服務平台,為知識産權申請和科技成果的登記、管理、查詢、統計、使用、對外宣傳與對接轉化服務工作提供便利。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基金,支持學校教師和科研人員的科技成果轉化。
 第二十二條 加強科技成果轉化人才隊伍建設。培養兼具科技、管理、法律、财務和市場等知識的服務與科技成果轉化的複合型人才,通過專業培訓、市場聘任等方式提升專業化增值服務能力與水平,協助成果轉化過程中的談判、商業化可行性報告等工作。


第五章 收益分配及獎勵


  第二十三條 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和作價投資取得的股份用于對成果完成人員和轉化貢獻人員的獎勵和報酬,以及用于學校技術轉移體系建設、科學研究與成果轉化等工作,并按以下規定進行分配:
  (一)以技術許可或者轉讓方式轉化科技成果的,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的 70%獎勵完成人(團隊)。
  轉化收益的10%由二級學院統籌,主要用于科學技術研發與成果轉化等相關工作。
  轉化收益的20%學校統籌,作為聯合技術轉移中心運營費,主要用于知識産權管理、運營、成果轉化人才隊伍建設以及對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獎勵(獎勵金額原則上不高于該部分的50%,以年終獎勵金額換算科研分值方式獎勵)。
  由财政資金支持的科研項目形成的科技成果,具有明确市場應用前景但兩年内未轉化的,在省技術産權交易市場采取挂牌交易、拍賣等方式實施轉化,轉讓收益80%用于獎勵研發團隊。轉化收益的10%由二級學院統籌,主要用于科學技術研發與成果轉化等相關工作。轉化收益的10%為學校統籌,作為聯合技術轉移中心運營費,主要用于知識産權管理、運營、成果轉化人才隊伍建設以及對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獎勵。獎勵方式同上。
  上述科技成果完成人及轉化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獲得的70%轉化收益可以全部用于獎勵,其中做出主要貢獻的人員,獲得獎勵的份額不低于該部分獎勵總額的50%,具體獎勵的比例由成果(項目)負責人或主要貢獻人根據貢獻多少協商确定,并報所在學院領導審核批準,行政人員由科研處審核批準;涉及以學院為主體形成的科技成果,具體獎勵的比例由學院領導會同成果負責人确定。
  (二)對科技成果作價入股實施股權獎勵,獎勵給科技成果完成人及轉化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70%的股權,獎勵給學校30%的股權。其中,獎勵給學校的股權由資産經營公司統一持有,該部分股權形成的盈利,按照學校40%、資産經營公司40%、學院(研究院)20%的比例分配。
  上述獎勵給科技成果完成人及轉化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70%股權中,對于做出主要貢獻的人員,獲得獎勵的份額不低于該部分獎勵總額的50%,具體獎勵的比例由成果負責人或主要貢獻人根據貢獻多少協商确定,并報所在學院領導審核批準。最終股權分配方案報資産經營公司備案。
 成果完成人自願放棄專利維護權的,聯合技術轉移中心可自行或委托進行維護與轉化,轉化所得淨收益70%歸成果完成人(團隊),10%由二級學院統籌,轉化所得淨收益的20%由學校統籌,作為聯合技術轉移中心運營費,主要用于知識産權管理、運營、成果轉化人才隊伍建設以及對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獎勵。獎勵方式同上。
  第二十四條 對科技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工作中開展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活動給予的獎勵,可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 因他人侵犯學校科技成果收益或知識産權,取得的專利許可費、轉讓費和相關賠償款,扣除因維權所支出的費用後,适用本辦法第十二條的獎勵和分配方案。
  第二十六條 對于擔任領導職務的教師和科技人員獲得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按照分類管理的原則執行:
  (一)學校正職(書記、校長)和所屬單位中擔任法人代表的正職領導,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者對科技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可以按照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規定獲得現金獎勵,原則上不得獲取股權激勵。學校正職和所屬單位中擔任法人代表的正職領導,在擔任現職前因科技成果轉化獲得的股權,可在任現職後及時予以轉讓,轉讓股權的完成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股權非特殊原因逾期未轉讓的,應在任現職期間限制交易;限制股權交易的,不得利用職權為所持股權的企業謀取利益,在本人不擔任上述職務1年後解除限制。
  (二)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所屬院系和内設機構領導人員的科技成果轉化,可以獲得現金獎勵或股權激勵,但獲得股權激勵的領導人員不得利用職權為所持股權的企業謀取利益。
  (三)對擔任領導職務的科研人員的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實行公示和報告制度,明确公示其在成果完成或成果轉化過程中的貢獻情況及拟分配的獎勵、占比情況等。
    第二十七條 學校鼓勵校内外相關機構、單位、個人參與科技成果的轉化工作,對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的中介人或機構,可從成果轉化收入中提取10%作為技術轉移的服務費。成果轉化收益為成果轉化收入減去該服務費的所得。
  第二十八條  我校通過省技術産權交易市場挂牌交易、拍賣科技成果,或協議定價成交并在本單位和省技術産權交易市場公示拟交易價格的,單位領導和部門在勤勉盡責、沒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價中因科技成果轉化後續價值變化産生的決策責任。采取作價入股方式轉移轉化科技成果,對已勤勉盡責、但發生投資損失的,經審計确認後,主管部門不将其納入資産增值保值考核範圍。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完成人不得将學校的科技成果私自轉化,如有違反學校将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并追償由此給學校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完成人應對成果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識産權;成果轉化中出現糾紛的,應積極應對妥善處理;确因完成人的原因引起的糾紛,由完成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獨立運營的産業技術中心(研究院)作為學校二級單位,科技成果轉化按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科研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菠菜担保论坛大全
2019年3月15日


Baidu
sogou